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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寫這篇文章很久了。之前因為覺得寫了大概也沒什麼人看,就一直沒動筆。但最近發現,雖然我的部落格以旅遊遊記為主,偶爾寫一些觀影心得還是會獲得小小的回響。因此,決定就當作是一種紀錄,寫這篇文章,希望可以跟同樣喜好這部電影/小說的人共同分享感動,同時也將這部好片/好書,推薦給更多人。

"A WALK TO REMEMBER",台灣翻譯"留住一片情"。初次接觸到這部電影是在2004年的夏天,HBO上撥出,偶然看到後就停不下來一路看到最後。我還記得第一次看完時的感動,故事美、音樂佳,我馬上去蒐集了原文小說以及原聲帶。

這部電影,讓我認識了NICHOLAS SPARKS這個美國暢銷作家,以及MANDY MOORE這名甜美歌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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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到電影感動後,查資料發現原來是小說改編,於是去買了原著小說來讀,再次為其故事所感動。然後發現原來"瓶中信"也是這位作者所著。

想起以前看瓶中信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。就此興起了我想要讀更多這位作者作品的念頭,一本接一本的看,書架上NICHLOAS SPARKS的小說也越來越多。小說架上他的書根本占了一半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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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幾乎每年都會出一本書,雖然我沒有每一本都買,但是每一年要買外文書時,總是會下意識地找一下他的新書,看了簡介和書評後,若覺得感興趣就會二話不說地放入購物車。就這樣,這幾年來我也看了他九部作品。

十年前,瓶中信應該算是個有名的愛情電影。但是現在的小孩對這個名字沒什麼印象(感嘆)

倒是他的第一本暢銷書"THE NOTEBOOK",手札情緣,擄獲了非常非常多人的心。許多人認識NICHOLAS SPARKS或是接觸他的作品,都是從手札情緣開始。

手札情緣也是一部佳作,但是在我心中,A WALK TO REMEMBER是不可超越的ALL TIME FAVORITE。

 

<劇情簡介>

針對那些沒看過電影的朋友,先來簡介一下。

A WALK TO REMEMBER是一個發生在美國小鎮的一段青春愛情故事。一個個性其實不壞但是成天跟著叛逆朋友們一起鬼混的男孩,Landon Carter,一個出生牧師家庭,虔誠信仰上帝的純真善良女孩,Jamie Sullivan。

Jamie是所謂的乖乖牌女孩,是Landon跟他那群朋友們最受不了的類型。他們笑她老是穿同一件洋裝,而且樣式還很土。但是Jamie對他們的嘲笑不以為意,也許是太天真不知道他們稱讚她衣服好看其實是在嘲笑她,或者是她教養太好太善良不懂得生氣,只會甜甜一笑地回一聲"Thank you"。

小說中,Landon不只一次表達對Jamie這種優雅、游刃有餘的回應非常地反感、無法忍受。

Landon跟Jamie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。Landon不想跟她打交道,甚至認為就算只剩下Jamie他也不可能愛上她。

但是命運就是這麼造化弄人,電影中,Landon經過話劇排練的相處,喜歡上了Jamie。

 

是的,這是個很老套的男孩愛上女孩的故事。

但是隨著故事推展,你會看到更多,友情、親情、以及青少年面對未來的徬徨。

Mandy Moore在劇中有一幕唱歌的戲。

全劇最經典的一場戲,也是Landon徹底愛上Jamie的一瞬間。這部電影讓我認識了Mandy Moore,她是演員也是歌手。歌唱得真的很好聽。片尾曲cry也是她唱的。

還有電影中的插曲(Landon 為Jamie刺青的片段的配樂)也是她唱的。

看完這部電影我整個就愛上她的歌聲,蒐集了她所有的CD。魔法奇緣的RAPUNZEL也是她配音,電影裡的配樂當然也是她唱的。

這首真的很好聽~~~~

她真的是個很棒的演員&歌手。

 

小說VS 電影

接下來簡略談一些小說跟電影的差異。

我最近一個看完的NICHOLAS SPARKS的電影&小說是THE LONGEST RIDE-愛情沒有終點。

近幾年來NICHOLAS SPARKS的作品幾乎每一部都會被翻拍成電影,每一部有翻拍成電影的作品,我幾乎都有看電影,有幾部電影讓我看不下去,有幾部看完覺得還是小說好看,也有幾部讓我覺得小說跟電影各有千秋,有點互補的概念,兩者都看整個故事變得更完整。

THE LONGEST RIDE跟A WALK TO REMEMBER都屬於後者。

A WALK TO REMEMBER 算是NICHOLAS SPARKS很早期的作品,最近再重讀,可以感覺到他近幾年作品的敘事手法又更純熟。A WALK TO REMEMBER的前半段有一點小平淡,所以節奏快的電影會比較討人喜歡。

但是如果兩者相比較,會發現小說對人物的刻畫較深,對兩人間感情的刻畫亦然。電影的敘述會有種Landon是忽然發現Jamie原來挺美的,然後就愛上她了,跟她相處才漸漸發現她的內在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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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劇中Jamie脫下斗篷,用一種他從未見過的風貌現身時,Landon更本都嚇傻了說不出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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唱歌的Mandy Moore。雖然這個戲服跟造型沒有很亮眼,但她真的很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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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怪Landon會嚇傻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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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小說中兩人感情的推展比較慢,戲劇結束後Landon雖有眼睛一亮,但是沒有因此愛上Jamie,是透過一連串的事件、相處,發掘她的內在美,然後回過神來才知道自己已經愛上這個女孩。

小說更明顯地刻畫出Jamie讓Landon成為一個更好的人,可以看到更多他們心靈層面的交流與火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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譬如說書中有一段,Jamie請Landon幫忙去回收她放在各處的募款箱,Landon一邊帶著罪惡感一邊去收,因為他曾經跟朋友嘲笑+惡作劇,在裡面偷塞廢紙或垃圾。當他收集完並且打開來數完錢後,他卻覺得非常地沮喪,Jamie奔走各地放這些募款箱,一年來只募到幾十塊美金。結果他做了一個連自己也嚇一跳的舉動,幾乎掏光自己的儲蓄,把他的零用錢放進去,湊出了上百塊美金。

小說中有很多這種小小的故事,都是Jamie無形中改變Landon的證明。讀過小說後會更懂得Jamie是如何改變、拯救了他。

電影其實做了很大的更動,劇本幾乎一半以上重寫,可以說只是保留架構。就連腳色的職業都被大動,Landon的父親在小說裡是政治人物,國會議員;在電影裡面則變成醫生。我覺得這個更動滿有趣的。電影讓Landon有種繼承衣缽的感覺,最後也念醫學院。在小說裡,直到結尾都沒有交代Landon的職業是什麼,但在讀的過程,我有種他最後當了牧師,算是繼承Jamie爸爸事業的感覺。

兩種設定都很有趣,都是因Jamie而起的改變。因為Jamie讓Landon接觸基督教、重新認識上帝;因為Jamie讓Landon決定要好好學醫,拯救像Jamie這樣的生命。

小說電影各有特色,用不同的方式述說了這段美麗的故事。

電影我看了不下十次,小說我也讀了三四次。每次讀,每次都還是會感動得流淚。

 只是很可惜的,這部片台灣並沒有上映也沒有代理,但是HBO還是三不五時會拿出來撥放。

 

一段愛與救贖的故事

套一句三立偶像劇很愛用的俗氣標語:"這是一段愛與救贖的故事"。

一個放浪不羈的小夥子,因為一個永遠懷抱著希望且永遠正向積極的女孩而改邪歸正,發自內心想要成為更好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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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Jamie被惡搞時挺身而出保護她,並從此跟兄弟翻臉的Landon帥翻了。這是小說沒有的情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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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歡Jamie說的一句台詞,電影跟小說裡都有。小說裡是Landon第一次跟Jamie產生交集的事件:邀請她當舞伴;電影中則是Landon要求Jamie陪她讀劇本。

Jamie答應他,但是開出了一個條件:you have to promise that you will not fall in love with me.

你必須保證你不會愛上我。

當時Landon輕蔑地一笑,心想這沒啥好保證的,世界上最不可能發生的一件事。

但這偏偏就是他墜入情網的開始。

小說裡,Landon對這句話的註解是,Jamie說這句話時早就知道他會愛上她了,是帶著自信說的。電影裡,Jamie說這句話背後的意義是,她患了白血病,知道自己即將不久人世,她不能承受Landon愛上她又離開她,也不希望生命裡多一個她捨不得離去的理由、多一個讓她怨恨上帝的藉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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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Landon並沒有離開。他雖然很難過很不捨,一開始甚至不知道該怎麼面對Jamie。但當他克服心中的障礙後,他全心全意地陪伴著Jamie,並想盡辦法讓她快樂。幫她完成她的夢想。例如幫她擴建觀星望遠鏡,讓她可以看到一直想看的彗星橫跨天際。

但小說中,Landon一直再問自己,到底可以為Jamie做什麼。他的母親認為他已經做得夠多了,可是他總覺得還是少了什麼。

後來在Jamie送給他的聖誕節禮物,她的聖經,找到了答案。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上帝在回應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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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決定要跟Jamie結婚,完成她最大的願望:在她媽媽結婚的教堂舉行婚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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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婚人當然是她的牧師爸爸。

電影跟小說都看了很多次,從高中看到大學再看到成人、出社會。我始終還是不明白,這是怎樣的愛,讓他決定要和她結婚。

當然,他知道她是他的最愛。可是,他也知道她不久人世。

如果你已經知道她會離開,知道自己總有一天會失去她,為什麼還是不離不棄地陪伴著她,並且說要攜手跟她共度終身?即便你明白,她不可能陪你走到終點。

這是什麼樣的愛?讓他願意毫無保留的付出?

小說裡寫到,所有人一直勸他不要結婚,因為所有人都認為他這麼做是為了Jamie,為了讓她更開心,讓她沒有遺憾。可是他還年輕,他不需要奉上自己的青春。但Landon是這麼說的,所有人都以為他是為了Jamie,其實不是,其實他是為了自己。

多年後重讀,我想我終於有點懂了,這是什麼樣的愛。

這是一個愛情故事,但述說的故事超越了愛。

而多年來,我一直以為"A WALK TO REMEMBER"的WALK是指他們兩個夜晚散步、共度的快樂時光。這次重讀才找到正確解答。

那個WALK是Jamie爸爸牽著她,領著她走向聖壇、走向Landon的那段WALK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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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Jamie病情已經很嚴重,小說裡她是坐在輪椅到門口,然後由爸爸攙扶著,中間還一度停下來要走不下去了。Landon以為她可能沒辦法再前進,但她還是走完了這段路,走向了他。對Landon以及所有在場的賓客而言,這都是一段"A WALK TO REMEMBER"。

同時也象徵著Jamie是如何走進Landon的人生,他會永遠記得Jamie走向他的那一幕,就如同他會永遠將她記在心底最深處一樣。

Jamie不只讓他想要變成更好的人,也讓他跟父親重修舊好。小說中,Landon說Jamie是連接起他和父親的那座橋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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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N次重看,我還是為父子相擁的場景感動落淚。也驗證了,不論發生什麼事,儘管全世界的人都與你為敵,家人還是永遠在你身邊、支持你。

 

最後,也是電影獨創的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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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mie的願望是"witness a miracle",目睹奇蹟。

認識她之前,Landon以為大概又是Jamie信仰的基督神蹟什麼的。認識她之後,Landon以為她的奇蹟指的是生病一事。

Jamie過世四年後,他回到小鎮,探訪Jamie父親,對他說~我很抱歉Jamie沒有目睹奇蹟。

Jamie父親告訴他:No, she did. It was you.

第一次看時,以為那個"you",指的是愛上她的Landon、在她臥病在床時隨時在側不離不棄的Landon,所謂的奇蹟是他們一起度過的美好時光。

反覆重溫這個故事數次後,我才漸漸明白,Jamie所指的是改邪歸正、變好的Landon。她知道Landon本質不壞,一直希望他可以從善,去做一些他其實有能力但多年來一直揮霍或是漠視的事情。她所想看到的奇蹟無關乎於她自己,不是她、也不是他們,而是"他"。

這就是Jamie,這就是他們的愛情。

如同聖經哥林多前書所述:

愛是恆久忍耐、又有恩慈。愛是不嫉妒。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作害羞的事。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。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愛是永不止息。

 

 Love is patient, love is kind. It does not jealous, it does not boast, it is not proud.  It does not dishonor others, it is not self-seeking, it is not easily angered, it keeps no record of wrongs. Love does not delight in evil but rejoices with the truth.  It always protects, always trusts, always hopes, always perseveres.

一部教你怎麼愛人以及被愛的電影。沒有什麼激情波動高低起伏,有的只是淡淡地、平凡的,卻最雋永的愛情故事。

A WALK TO REMEMBER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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